今日辟谣(2024年11月7日)

2024-11-07  来源: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

2024年11月7日

辟谣:成都市卫生健康委郑重声明

  详情:近期,有人冒充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工作人员,以“全民健康宣传教育中心”“全民健康卫生教育办事处”等名义推广卫生健康教育培训。对此,成都市卫生健康委郑重声明,“我委无‘全民健康宣传教育中心’‘全民健康卫生教育办事处’等机构。同时,我委不会通过电话、微信、邮件等方式要求任何企业接受培训。请广大企业及市民朋友增强防范意识”。(来源:四川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、“健康成都官微”微信公众号)

  误区:今日立冬,御寒保暖别做错!

  倏忽寒将至,今朝恰立冬。作为二十四节气中的第十九个节气,立冬意味着冬季正式来临,万物进入休养、收藏状态。此时如果防护不当,身体受到寒气侵袭,就会损害健康。那么,我们应该如何有效御寒保暖?哪些做法是有误的?

  误区一:冬季泡脚,水温越高越好?

  真相:其实不然。民间认为用热水泡脚可以暖体祛湿、助眠驱寒,而且泡脚时间越长、水温越高,功效越好。实际上,长时间高温泡脚不仅会造成足部皮肤干燥,还可能因为血管受热快速扩张,导致心脏供血负担加重,出现胸闷、头昏等症状。因此,建议大家将泡脚的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,水温控制在40℃左右。此外,心脑血管疾病患者、糖尿病患者、孕妇及儿童不宜高温泡脚。

  误区二:冬季门窗紧闭,无需通风?

  真相:做法有误。冬季人们为了保暖,往往紧闭门窗,享受室内的暖气。但是,这种做法会导致室内空气出现循环不畅、含氧量下降、空气污染等问题,人体长时间呼吸这样的空气可能导致“冬季缺氧症”,出现嗜睡、头晕头痛、反应迟钝等症状,对健康不利。因此,冬季可以选择在阳光充足、风力不大的时间适当通风换气,同时注意避免着凉。

  误区三:冬季晨练要“趁早”?

  真相:并非如此。冬季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,不但可以缓解疲劳,还能让身体变得更加健康。但需要注意的是,冬季早晨气流淤滞,空气中的二氧化氮、二氧化硫较浓,植被释放出的大量二氧化碳及空气中的铅、砷等重金属离子尚未扩散,新鲜空气较少。因此,冬季晨练适宜在日出后进行。而一天中的最佳健身时机则在14时至19时之间,此时,人体自身温度较高,体力较充沛,容易进入运动状态,不易造成损伤,对健康大有裨益。

  误区四:穿得越厚就越暖和?

  真相:并非绝对。衣服的保暖程度与其薄厚并不成正比,而是与衣服内空气层的厚度有关。当衣服厚度增加时,空气层的厚度相应也会增加,人也会感觉暖和。但如果这种空气层的总厚度超过了一定范围,衣服内空气对流就会加大,这时候衣服的保暖性不增反降,反而不暖和。因此,冬季穿衣服不是越厚越好,我们应该选择柔软、贴身的衣服,减少各层衣服之间的空气对流,才能得到最佳保暖效果。

  误区五:喝酒有助御寒?

  真相:适得其反。有些人感觉喝酒后身体会微微发热,认为“喝酒有助御寒”,其实这是一种假象。因为酒精会导致人体毛细血管扩张,加速体表散热。过量饮酒还会造成人体体温调节功能失调,散失过多热量,体感只会越来越冷,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“酒后寒”。所以喝酒不仅起不到御寒作用,还容易使人感冒。

  误区六:冻伤后可用雪水搓洗?

  真相:并不科学。用雪水搓洗冻伤处的“土方法”只会加重皮肤组织损伤。正确处理方法是要让冻伤处快速复温,一般可用40℃左右的温水,浸泡冻伤部位半小时左右,直到冻伤皮肤发红、变软、湿润为止。如果是肢体冻伤,要注意避免受压,同时抬高以减轻水肿。如出现红肿、疼痛加重,或出现水疱、血泡、肤色青紫等症状,需及时就医。(来源: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)

  通报:四川公安网安部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

  详情: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,四川公安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,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恶劣行为。现公布5起打击处置典型案例。

  1.李某编造传播“富加杀人案嫌疑人被释放”网络谣言案

  2024年6月,网民李某为博人眼球,在网络群组中造谣富加某案犯罪嫌疑人通过找关系已被释放。经查,犯罪嫌疑人未被释放,李某在未核实信息真假的情况下编造相关谣言信息,扰乱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目前,李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。

  2.苏某编造传播“污水流向黑龙滩污染饮用水源”网络谣言案

  2024年7月,网民苏某为博人眼球,在某短视频平台传播一段下水道冒水的视频,并配文称“原来导致很多户家庭被水淹的原因不是涨大水,而是街道上下水道往外冒污水,被淹是小事,关键是污水没有处理直接流向了黑龙滩,影响了全眉山、仁寿人民的健康(饮用水源)”。经公安机关核查,近期暴雨导致街道下水道堵塞漫溢,与“污水流向黑龙滩污染饮用水源”内容不符,苏某编造的谣言信息,扰乱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目前,苏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。

 3.尹某编造传播“仁寿地震”网络谣言案

  2024年5月,网民尹某为博人眼球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仁寿“地震了”视频。经公安机关核查,尹某用手机拍摄仁寿街道画面,使用虚构地震视频并配文“地震了”。尹某造谣“仁寿地震”的行为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。目前,尹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。

 4.王某编造传播“湛江一男子吃狗肉得狂犬病”网络谣言案

  2024年8月,网民王某为博人眼球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“湛江市一男子吃疯狗肉发疯”的视频。经公安机关核查,原视频内容为某客运站一男子突发疾病,王某为吸引眼球、博取流量,故意编造传播“湛江一男子吃疯狗肉得狂犬病”的谣言信息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目前,王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。

  5.张某编造传播“人贩子在仁寿小区活动”网络谣言案

  2024年9月,网民张某为博人眼球,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“注意了朋友们,最怕的是人贩子,每个小区在敲门”的视频。经公安机关核查,张某将产品推销人员上门推销产品编造成“人贩子在小区活动”的谣言信息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目前,张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。(来源:四川互联网举报辟谣平台、“公安部网安局”微信公众号)